漲跌停板制度
台股採用±10% 日漲跌幅限制,保護市場秩序、避免股價因恐慌或炒作出現非理性劇烈波動。此制度由台灣證券交易所與證券商公會規定,買賣委託不得超出當日漲跌停範圍。
漲停價 = 昨日收盤價 × 1.10(元以下無條件捨去)
跌停價 = 昨日收盤價 × 0.90(元以下無條件進位)
快速試算範例
| 昨日收盤 | 漲停價(+10%) | 跌停價(−10%) |
|---|---|---|
| 100 元 | 110 元 | 90 元 |
| 500 元 | 550 元 | 450 元 |
| 50 元 | 55 元 | 45 元 |
| 1,000 元 | 1,100 元 | 900 元 |
各類股票的漲跌幅限制
| 類別 | 漲跌幅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上市/上櫃股票 | ±10% | 標準規則,適用絕大多數股票 |
| ETF | ±10% | 同一般股票,槓桿/反向ETF亦同 |
| 新上市/上櫃第一日 | 放寬競價 | 首日以競價方式決定開盤價,但仍有參考價上下限機制 |
| 處置股票 | ±10% | 改為集合競價,每 5 分鐘撮合一次,降低炒作 |
| 全額交割股 | ±10% | 買進需預先繳足款項,流動性受限 |
| 當日沖銷(當沖) | ±10% | 漲跌幅不變,但當沖有額外保證金規定 |
鎖漲停 vs 鎖跌停
觸及漲跌停後,掛單排隊但成交量近乎為零的現象:
| 情況 | 市場現象 | 投資人面臨的問題 |
|---|---|---|
| 鎖漲停 | 大量買單排隊,賣方稀少 | 想買買不到,通常為利多消息或軋空行情 |
| 鎖跌停 | 大量賣單排隊,買方極少 | 想賣賣不出,持倉被迫暫時無法出場,風險最高 |
⚠️ 連續鎖跌停是最危險的情況:若持股在利空消息或財報地雷後連續數日跌停,投資人可能完全無法賣出,被迫持續虧損。這種情況在小型股、財務危機個股或重大負面新聞後較常見。風險承受能力有限的投資人,建議設定停損或避免持有流動性差的個股。
漲跌幅制度的歷史沿革
台股漲跌幅制度曾多次調整:
- 1978 年以前:無漲跌幅限制
- 1978 年起:實施 ±5% 限制
- 1989 年:放寬至 ±7%
- 2015 年 6 月:進一步放寬至 ±10%(沿用至今)
放寬漲跌幅的目的是提升市場效率、使股價能更快反映基本面,減少隔日跳空缺口造成的扭曲現象。